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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b最新官网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2年温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27 20:03:15 人气: 作者:admin

  bob最新官网2022年温县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围绕上级关于深化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坚持服务大局、坚持创新发展,持续提升公开工作质效,更好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功能,助力全县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加强涉及市场主体的信息公开。精准把握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关切,提高涉及市场主体决策公开的靶向性和质量。围绕加快灾后恢复重建、创新驱动发展、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新型城镇化建设、推进乡村振兴、生态环境治理、民生事业发展等重点工作,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多种渠道及时公开进展情况、取得成效和后续举措,切实稳定市场预期,不断增强发展信心。强化涉企政策集成公开,bob最新官网在政府网站集中公开产业发展、准入标准、资金补贴、项目申报、人才引进、科技创新等企业关心关注的信息。加大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重的餐饮、住宿、零售、文化、旅游、客运等行业相关帮扶政策的公开力度,促进稳就业和消费恢复。及时关切和回应“堵点”问题,推动优化投资和建设环境。持续推进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工作,为各类市场主体规范健康发展营造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加强涉及减税降费的信息公开。围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化“万人助万企”活动,系统梳理、集成发布、智能推送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特别是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帮助基层执行机关和纳税人、缴费人第一时间全面准确了解、使用政策,确保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加大涉企收费信息公开力度,严控涉企收费。开展税收优惠政策咨询和政策辅导,优化12366纳税服务平台智能咨询功能。依托税务网站完善统一规范的税费政策库,动态更新并免费开放。加大对骗取税费优惠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形成有效震慑。

  (三)加强涉及扩大有效投资的信息公开。认真贯彻落实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依法依规做好扩大有效投资政策文件及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工作,加大释放消费需求、持续推进“三个一批”等信息公开力度,积极引导市场预期。密切关注重大建设项目舆情,及时作出回应。聚焦基础设施补短板、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等重点领域,加大政策公开力度,加强政策咨询服务,推动扩大有效投资。

  (四)持续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各项制度,统筹用好各类信息发布平台,发布疫情防控要求并加大解读力度,及时通报疫情态势和防控工作进展、权威回应涉疫舆情、加强疫苗接种和防疫知识科普宣传。强化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工作协调,确保发布信息准确一致。进一步规范流调信息发布和管理,保护个人隐私,避免对当事人正常生活产生不当影响。

  (五)强化稳就业保就业信息公开。落实就业优先政策,重点加强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政策宣传引导,突出抓好退役军人、bob最新官网农民工、城镇困难人员等重点人群创业政策服务信息公开。加强政策宣讲和推送工作,将出台的就业支持政策及时传达至相关群体。加大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解读和政策培训工作力度,加强对基层执行机关的政策培训,推进各项政策“快、准、实”落地。动态公开技能培训政策规定及经办流程,让更多群众能够知悉,并获得就业培训机会,以公开助力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

  (六)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生态环境、公共交通等8个领域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主管职责,对照国务院主管部门已经出台的有关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于2022年11月中旬前梳理制定适用主体清单和行业统一的信息公开标准目录,通过县党政门户网站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专栏,依法全面集中公开各类信息。

  (七)推进行政决策公开透明。实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按照决策事项推进流程,集中展示决策草案全文、草案说明、决策背景、公众意见建议收集和采纳情况等信息,视情况公开重大决策公众代表列席决策会议情况、专家论证等信息。决策事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要综合利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的途径,并向社会详细公开前期意见的收集、采纳情况以及较为集中意见不予采纳的原因。bob最新官网

  (八)深化规章集中公开。巩固规章集中公开工作成果,建立健全规章动态更新工作机制,高质量发布现行有效规章正式版本,稳步推进规章历史文本收录工作,2022年年底前完成现行有效规章历史文本收录工作。

  (九)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高质量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正式版本,在县党政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并动态更新本单位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要全量覆盖,要展示效力状态,显著标识有效性或有效期,确保要素齐全、格式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逐步探索建立本地、本系统统一的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库,建立健全动态更新工作机制。

  (十)提高政策解读质量。坚持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行政机关制发的涉及群众和企业权益、需要广泛知晓的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注重从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影响范围、管理执行标准及注意事项、惠企利民举措及享受条件等方面进行实质性解读,除文字解读外,要综合运用图示图解、视频动漫、专家访谈、短视频等多样化解读形式,提高解读质量。

  (十一)加强政策集中公开成果运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加强统筹,更好发挥政策集中公开成果的积极作用,以完整准确、动态更新的现行有效制度体系,为行政机关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编制各类权责清单提供基本依据。加强政策集中公开成果的推广使用,持续调整优化主题划分,鼓励围绕群众、企业办事创业需求和关注热点,探索新增特色主题分类,便于社会公众查阅利用,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

  (十二)优化政策咨询服务。加大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知识库建设,提高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体服务大厅的政策咨询服务水平,更好解答生育、上学、就业、创业、养老、医疗、纳税、疫情防控等方面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探讨建设统一的政策问答平台,以视频、图片、文字等形式,定期集成公开高频政策咨询事项问答。

  (十三)规范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增强公开工作规范意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严格开展保密审查,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防范数据汇聚引发泄密风险。

  (十四)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更好统筹信息公开与安全保密,准确把握不同类型公开要求,综合考虑公开目的、公开效果、后续影响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公开内容涉及社会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广泛知晓的,可通过互联网等渠道公开。公开内容仅涉及部分特定对象,或者相关规定明确要求在特定范围内公示的,要选择适当的公开方式,防止危害、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或者泄露个人隐私、商业秘密。

  (十五)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答复。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文书格式的通知》,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流程,提高依申请公开答复规范化水平。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制度,依法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

  (十六)提高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运营水平。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内容建设,合理设置专题专栏,提高信息原创比例,优化服务互动功能,不断提升管网、办网水平。2022年12月底前,政府网站全面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推进政务类移动客户端互联网协议第6版改造。2023年年底前全面完成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适老化和无障碍改造。深入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强化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加强地方、部门协同,及时准确传递党和政府权威声音。规范高效办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网民留言。

  (十七)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及时公开涉农补贴申报信息,同时汇总当年面向农村的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实际发放结果,2022年年底前将发放结果以村为单位通过村务公开栏公开,公开期满后相关材料留存村委会供村民查询。更好适应基层群众信息获取习惯和现实条件,着力加强电话解答、现场解答等政策咨询渠道建设,推动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协调联动。务实推进政务公开专区建设,为基层群众提供政府信息网上查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政策咨询等服务。

  (十八)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推动落实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在发布重大政策的同时做好解读工作,主动解疑释惑,积极引导,有效管理预期。充分评估政策本身可能带来的各种影响,以及时机和形势可能产生的附加作用,避免发生误解误读。加强政务舆情监测和风险研判,前瞻性做好引导工作,更好回应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关切,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十九)有效改进工作作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法定职责,进一步加强工作指导,积极主动帮助下级单位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大疑难问题,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加强业务培训,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务公开列入公务员初任培训课程,年内组织政务公开培训不少于1次。行政机关向社会公开发布排名结果或问题通报的,要按程序报本行政机关主要负责同志批准。

  (二十)认真抓好工作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对照本要点提出的重点任务,梳理形成本地、本系统工作台账,结合实际制定年度政务公开工作任务清单,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系统有序推动,确保落实到位。要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未完成的要依法督促整改。要将本要点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