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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政府bob最新官网信息公开 是否有资格限制

发布时间:2023-09-11 18:31:50 人气: 作者:admin

  bob最新官网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取消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三需要”的限定,是否意味着信息公开申请人资格没有任何条件限制?近日,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公务人员申请公开本单位制作政府信息的政府信息公开案件,判决公务人员与该政府信息不具有利害关系,不享有提起政府信息公开诉讼的主体资格。

  法院查明,冉某系重庆市南川区农委下属事业单位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属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2022年10月11日,冉某向南川区农委申请公开:渝南川农(动防)罚〔2022〕1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所需信息用途为依法监督。南川区农委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答复冉某:“您申请公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已通过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对该处罚决定书的内容进行对外公开,请您在南川区政府门户网站自行查阅”,并告知冉某具体网站地址。

  冉某认为,南川区农委公开的仅为案涉行政处罚的结果公示,而非其要求公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遂向南川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2023年3月8日,南川区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决定予以维持南川区农委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

  冉某对行政复议结果不服,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撤销南川区农委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以及南川区政府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书》,责令南川区农委向冉某公开其申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庭审中,南川区农委陈述,冉某因对自己在事业单位转为参公人员时职级确定不服,多次申诉未果,对单位不满,故提起大量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冉某对该陈述不认可,主张其申请信息公开是为了依法监督。

  冉某不服,提起上诉,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本案中,冉某系南川区农委的工作人员,参与了申请公开的行政处罚案件的调查,后认为该处罚结果错误,基于监督目的申请公开案涉的行政处罚决定。在冉某无法提供案涉处罚决定与其有其他利害关系的情况下,无论从维护行政机关权威,保持行政管理体系的稳定,还是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敬业精神,维护职业道德bob最新官网,均不应当赋予其原告资格。据此,二审法院对原审判决结果予以维持。

  法官庭后表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一条明确立法的目的是“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当符合该条规定的立法目的,否则,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将可能产生负面效果。该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bob最新官网、举报等活动,行政机关应当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可以告知通过相应渠道提出。公务员是代表国家行使公权力的特殊公民,是政府形象的载体。公务员行为不仅直接影响到其个人的威信,还会影响政府机关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地位和形象。为此,公务员法对公务员的权利义务予以了明确。公务员应当将权利与义务统一起来,在法律法规和职责范围内行动,敢于担当起自身的、行政、法律和道德责任,履行其作为善良管理人的注意和忠诚义务。

  因此,公务人员在行使信息公开申请权时应当受到限制,不得与其依法应当履行的公务员义务相违背。行政行为一经作出即具有确定力、拘束力和公定力,未经法定机关撤销应当推定为合法有效且具有执行力,相关当事人都应当予以遵守和服从。本案中,冉某曾参与申请公开信息的制作,后认为该处罚结果错误,基于监督目的申请公开。冉某作为行政机关的一员,应当自觉主动维护所在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权威,不得随意对本单位作出的行政行为进行评判,这是履行公务员义务的基本要求,更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的体现。

  此外,公务员法第九十八条规定,公务员认为机关及其员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提出控告。受理控告的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处理。如冉某认为南川区农委的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应当按照法定途径予以解决,而非通过提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予以救济bob最新官网。本案赋予冉某诉权可能引发大量因缺乏诉的利益而不当行使诉权的情形发生,形成滥诉,浪费行政资源和司法资源。